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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的最後我連對方名字中的某個部份都忘了,我吶吶地承認,彷彿試圖挽回大人歡心的小孩,果然面臨對方的憤怒(卻忘了思考怎麼可能對方會記得我的名字),但我卻輕而易舉的陷入了戀愛的情緒,迫不及待的思念、見面、擁抱、訴說,我們在記憶深處那個狹小的樓梯間跑著,為了躲過每個樓層都可能有的大小孩子,好像以此刻成人之身返回那純真暴力(只有我吧?)的失樂園。走到三樓的大房間裡,電視機前(記憶混淆,究竟是真有在那裡看鑽石舞台與大螢幕?的事件,還是只是孤兒小芸的故事?)的大地毯十幾年了依舊硬實,我們在漆黑的房裡看不見對方,但怎麼是你呢?

剛才試圖在臉書的搜尋引擎中尋找這個連名字都不太確定的男孩,某些畫面接連浮起,那是一個學期(或是一次段考)的分別,對那個年紀來講卻好像天長地久了,於是再度見面的時候,我佯裝地說不記得你的姓名了,刻意造作地以為成了某齣劇目的中心點。但卻成了後來我終生對於陌生童年的另一不解,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戲劇化的思考落實在生活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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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stherJ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